提供帳戶給他人會有法律責任嗎?


提供帳戶之常見型態

近來詐騙集團騙取民眾帳戶的手法層出不窮。常見詐騙集團取得民眾帳戶之方法,例如以提供線上博弈、收受貨款、辦理虛擬貨幣交易等理由,向民眾租用、借用、購買帳戶;或是以辦理徵才、民間借款、節稅、買賣股票、操作虛擬貨幣、交友、徵婚等理由,請求民眾提供帳戶用以美化金流,或是代為申請政府補助等,或是將帳戶綁定虛擬貨幣協助交易等型態。

提供帳戶可能遭不法使用

一旦民眾將帳戶交付予第三人,該等帳戶常遭詐騙集團作為犯罪使用,像是詐騙其他民眾,等到受害人將款項匯入人頭帳戶後,將將不法資金提領或移轉至他處,以製造金流斷點,除加深犯罪查緝的困難外,更造成被害人求償無門。

 提供帳戶之法律責任

首先是行政責任,警察機關對於交付帳戶之人,會開立告誡書,而受裁處告誡之人,帳戶(號)功能將受影響至少5年,例如帳戶每日轉帳、提領金額上限各為新臺幣1萬元、禁止使用網路銀行、銀行得拒絕臨櫃交易或開新帳戶等。對於日常將造成極大不便。

再來是民事責任,實務上由詐騙集團往往藏身於幕後,被害人再求償無門的情況下多轉向提供帳戶之民眾求償。

最後是刑事責任,基於對價關係而提供帳戶、提供3個以上帳戶,或告誡後5年內再犯交付帳戶行為,將成立提供帳戶罪。更嚴重地,如果帳戶遭詐騙集團不法使用,可能成立詐欺罪及洗錢罪之刑責。民眾主觀上有無詐欺或洗錢的犯意,往往是檢察官、法官審酌重點,一旦被認定對於交付帳戶可能被違法使用有預見可能,恐會成立詐欺及洗錢,將面臨牢獄之災。

不慎提供帳戶給他人該怎麼辦

交付帳戶之行為,除涉及前述告誡處分外,仍可能成立民事及刑事責任,如果能儘早委請律師協助評估,並陪同參與偵查及法院程序,除能提出有利觀點之答辯外,也能避免民眾在面對司法程序時,不慎做出對有自己不利影響的陳述,同時增加獲得不起訴處分,或無罪判決之機會。